1、本人现户口所在地所在的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具体应先到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社区开具未就业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填写《求职登记表;
4、工作人员查验就业、社保征缴系统,经确定无业后开具证明。
附: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联系电话(区号:0546):
东城街道:83360218332190黄河路街道:8232558
文汇街道:8916856辛店街道:77817117756190
胜利街道:8361396胜园街道:8183333
牛庄镇:8291026六户镇:8371214
史口镇:8281776龙居镇:811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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