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不算是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但在侦查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暂停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结束,依据是否被判刑,确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企业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3种情况:协商解除、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提前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由劳动者填写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书面申请,按照双方协商内容制作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约定社保缴纳截止期限和社保转移及档案转接的时间。此时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工龄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按半年算,6个月以下支付半个月工资。
2、如果因为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在招聘时,制定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并将录用条件书面化,由劳动者签字确认或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同时完善规章制度,并定期将考核结果由员工签字确认。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3、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此时,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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