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鉴定要去社保局。因为工伤认定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如果材料不完整,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一次性通过书面告知申请人要补正材料。申请人按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受理。
申请工伤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另外,在工伤鉴定的时候,也是会根据工伤轻重程度划分工伤等级的,工伤等级是由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制作的鉴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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