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移户口结婚女方给男方准备什么?
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迁移户口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提交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除提供前边所说的3项证件外,还应当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
四、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不准许委托亲友、父母、兄妹、律师和其他人代理进行申请结婚登记。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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