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因结婚变更户口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一般以当地户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为准。北京市的具体规定是: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必须向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出具下列证明: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居民户口簿》;3、迁入人与户内成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即结婚证);4、农业人口迁入的,必须出具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失业人员夫妇进入北京非农业户口的受理条件为:1、申请人年满45周岁,结婚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年满55周岁的,结婚5年以上;申请人年满55周岁,结婚2年;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结婚女方需要迁户口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女方到男方家中生活,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与男方成为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女方户口应迁户的。
因此,从全文叙述可以得知,结婚后女方户口要想迁入男方家的户口,首先女方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然后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接下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第五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由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女方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持迁移证、身份证去派出所进行入户。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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