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径上实施了盗窃活动并被他人察觉的情况下,一般会被视为构成盗窃罪。
这种犯罪行为的特征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秘密手段,获取公私财产且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或者是多次进行此类行为,或者是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或者是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或者是在公共场所进行扒窃等。
在这些盗窃行为中,行为人通常会选择采用秘密的方式,避免让财物的所有者或保管者察觉到自己的行动。
然而,与之相对应的另一种犯罪行为——抢夺罪,则是指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趁他人没有防备时,公开地从他们手中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
这种犯罪行为的显著特点在于,它是在财物所有者或保管者面前公然进行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当面抢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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