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应当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一、普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这是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二、买房要看商品房土地年限么?
现在许多人买房只关心价格、位置、基础设施等,很少关心房地产的使用年限,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有可能会带来巨大损失。房地产的价格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除了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等因素,还应看使用年限。有的商品房价格看起来便宜,但由于使用年限较短,购房人其实吃了大亏。所以,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先看开发商的土地证,上面清楚地标明了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以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之日算起。使用权为50年,除了开发时间,购房人的实际使用权年限不到50年。有些土地经过了几次转让,使用年限会更短。比如,你购买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从1990年算起,余下的使用权年限只剩下了30年,价格就与使用权50年的商品房不可同日而语。
全文8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