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答案为主犯和从犯的刑罚规定。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共同犯罪主犯与从犯的认定与量刑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应当按照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共同犯罪中其他成员所起的作用,确定主犯和从犯。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
对于共同犯罪案件,除主犯、从犯,还应当认定其他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人。对于从犯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当认定为主犯。
根据《刑法》第27条、第28条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集团所犯的犯罪事实处罚。
共同犯罪案件中,如果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共同犯罪事实有不同的认识,不构成共同犯罪。对认罪且对共同犯罪事实供认不出的被告人,可以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如实供述所知的同案犯或者其他人共同犯罪的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共同犯罪行为,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共同犯罪事实有不同的认识,只对与共同犯罪有关的部分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这段话阐述了主犯和从犯的定义及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处罚方式。同时,也提到了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人的认定以及自首和认罪的处理方式。最后,再次强调了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认罪或不认罪的处理方式。
《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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