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过半数的决议事项有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事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中一般决议事项可以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作出约定表决,一般可以约定1/2通过有效,也可以约定更高的或更低比例通过有效。但对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包括: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作出决议的股东大会,需保存哪些材料?
股东,会议,保存,反映,大会,决议作出决议的股东大会,需保存哪些材料?股东大会的决定是有法律上的意义的,必须具有合法性,也应当接受股东或者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查询,所以必须将有关的资料加以妥善保存:首先是会议记录,它是反映会议过程和会议结果的;其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册,这是会议的原始资料,也是会议参加者的记录;最后是代理出席的资料,最重要的是股东的委托书,它不仅是反映会议情况的,也反映了授权委托的股东与受托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所以有必要加以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全文5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