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履行程序规定的,并且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表决的决议是有效的。此外,定期股东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如何形成决议
股东大会形成决议,一般有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3、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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