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收财产涵盖哪些具体资产
没收财产涵盖具体资产是:
1.违禁物,即未经法律许可不得私有之物,如毒品、枪支弹药、假币等;
2.组成物,即对于犯罪行为来说成为不可缺少的要素之物,如行贿罪中的标的物;
3.供用物,即供犯罪所用、预备供犯罪所用及准备供犯罪所用的财物;
4.取得物,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所产生的一切利益;
5.生成物,即由犯罪行为产生的物;
6.报酬物,即作为犯罪行为的报酬取得之物;
7.等价物,即作为生成物、取得物和报酬物的代价而取得之物;
8.赠与物,即诱发犯罪行为所为的赠与物。
二、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形式
没收财产属于财产刑和附加刑处罚。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
三、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是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n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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