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需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一般在当地的社保局,或者市民中心社保窗口。窗口现场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免冠一寸照片;
3、本人的银行卡;
4、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5、如有特殊情况,申请提前退休,需提供相关证明。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办理流程
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办理流程:
1、前往社保局养老待遇科,查询自己是否符合退休条件;
2、符合退休条件后,可在社保局领取养老金申领表并填写,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3、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科,去初审窗口办理申请;
4、初审后再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即可领取退休证。
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的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中原为固定工身份的女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仍为50周岁;
2、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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