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恢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基金会
5、律师事务所
6、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
7、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2、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
4、民办非企业单位
5、基金会
6、律师事务所
7、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
8、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