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隶属于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辖区内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职能部门。近年来,该处把加强市区内营业性用房的租赁管理作为全处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房屋租赁属于房地产交易的范畴。随着城市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房屋租赁市场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的比例不断攀升,特别是租赁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行为日益增多。从我市的情况来看,租赁市场的活跃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一些房屋租赁当事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或者为逃避收费进行私下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秩序。该处针对这种情况,充分发挥行政职能,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一是做好房屋租赁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和深入到繁华街道散发传单、开展咨询活动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二是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对市区内营业性用房的租赁户进行登记造册,掌握基本情况,以便于管理和稽查。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该处与工商市场分局密切配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的通告》。规定:凡租赁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在办理营业执照或办理营业执照增项前,必须先到该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堵住了租赁生产经营性用房不办租赁登记的口子。四是加大稽查工作力度。该处与工商市场分局组成联合检查队伍,对市区内营业性用房的租赁户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违法租赁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从而较好地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的秩序。
目前,在该处登记的营业性用房租赁已达1000多户,市区内营业性用房的租赁基本上纳入了市场管理,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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