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核查企业名称外文名称的通知
时间:2023-05-07 18:43:28 1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发证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证编号: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治区、直辖市: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核查企业名称的外文名称。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中的“外国名称”一栏空白;变更名称的外商投资企业,其营业执照上的外文名称不再核准印制。2、本通知下发前已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上有外国名称的,除企业名称变更或者申请注销外国名称外,暂予保留。境内企业营业执照上标注外国名称的,应当在1999年6月底前更正。3、企业需要使用外文名称的,应当按照文本翻译的原则,将注册的中文名称翻译成相应的外文。请将本通知转发当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遵照执行。1999年1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全文3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外商投资企业 最新知识
针对关于不再核查企业名称外文名称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于不再核查企业名称外文名称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