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装修费离婚如何分
时间:2023-03-11 15:12:26 3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另一方方买房,那房子的产权也许属于该方所有。在这个前提下,一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属于一种添附行为。另一方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因为一方给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增值而获利,已实际占有了出资装修部分的所有权。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也会因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而遭受一定的损失,所以另一方应该适当返回装修费用。

一、夫妻如何分割房产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或者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购买或者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后,双方应当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拆除和修建。离婚时产权不变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属于对方的增值部分由产权人折价补偿;房屋扩建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期间,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无住所,另一方应从其住房和其他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分割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离婚后共有房屋的处理为: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双方的共有住房。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请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承担。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在婚后贷款买房,共同取得房产,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应该作平等分割。

2.一方付首付款,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的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3.一方付首付,婚后二人共同偿还房贷,并且房子存在增值,那么除了共同分割的部分,房产归属人还根据情况对另一方合理的进行补偿。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5.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三、婚前购的房屋增值部分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升值变现,再用于购房,再升值,对再升值的部分,可作为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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