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工伤劳动合同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10-30 09:00:09 18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工伤等级不同,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需承担的赔偿标准也不同。等级一级的伤残最为严重,若职工工伤致残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得保留劳动关系

工伤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其中等级一级的伤残最为严重。工伤伤残等级不同,赔偿的标准也会不同,若职工工伤致残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得保留劳动关系。

工伤医疗补助与伤残就业补助

工伤医疗补助与伤残就业补助是《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两项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补助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工伤医疗费、医疗待遇、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伤残就业补助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残疾,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给予的生活护理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残疾,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给予生活护理费用。所需资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但未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时,可以享受伤残补助金待遇。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综上所述,工伤医疗补助与伤残就业补助是《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两项工伤保险待遇,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减轻其因工伤造成的生活负担。

工伤等级分为十个等级,等级一级的伤残最为严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残疾,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给予生活护理费用。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但未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时,可以享受伤残补助金待遇。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因此,工伤医疗补助与伤残就业补助是《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两项工伤保险待遇,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减轻其因工伤造成的生活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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