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招标人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由招标人或者由其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审查方法、资格条件以及审查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履约信誉等条件进行评审,以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的资格。资格预审的方法包括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合格制,潜在投标人过多的,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2、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时,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是评标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二、工程招标资质审查原则是什么?
1、科学原则
为了保证申请人或投标人具有合法的投标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规模、技术管理特性要求,结合国家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市场竞争状况,科学、合理地设立资格审查办法、资格条件以及审查标准。招标人应慎重对待投标资格的条件和标准,这将直接影响合格投标人的质量和数量,进而影响到投标的竞争程度和项目招标的期望目标的实现。
2、合格原则
通过资格审查,选择资质、能力、业绩、信誉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投标。
3、适用原则
资格审查有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两种办法各有适用条件和优缺点。因此,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需要,结合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和招标的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适用的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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