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全民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主体为公民或者集体;权利对象为集体所有土地或者国家所有权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利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主要原因是:承包经营权表现为直接控制土地等物的权利。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承包经营权具有优先性和追及性。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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