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无效可能会带来一系列后果,包括发起人作为公司设立中的一个机构的地位消失,以及发起人对发起行为的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等。如果公司未成立,债权人可以要求全体或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可能会导致他们承担过高的责任。
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公司设立无效所带来的后果。这种情况下,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与公司设立缺陷有时可以修复不同,公司设立无效后,发起人作为公司设立中的一个机构的地位也随之消失,发起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或章程形成的合伙关系也随之消失。公司设立无效时,发起人对发起行为的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公司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的,债权人要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在公司成立后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要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比如公司发起人对设立行为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份承担返还股份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的出资违约责任。这些都由发起人承担。因此,发起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企业设立无效的法律后果
企业设立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设立无效的情况下,出资人、发起人等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来说,出资人、发起人等应当承担返还出资、赔偿损失等责任,同时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
此外,企业设立无效还会对相关当事人产生影响。例如,已受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等财产权利的当事人,可能会受到损失。同时,已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在企业设立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避免因设立无效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公司设立无效所带来的后果。由于公司设立无效时,发起人作为公司设立中的一个机构的地位也随之消失,因此发起人对发起行为的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发起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企业设立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外,企业设立无效还会对相关当事人产生影响,相关当事人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避免因设立无效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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