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房承租人死亡怎么分配拆迁款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拆迁款的分配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1.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对此规定并不明确,但一般认为拆迁补偿款应作为遗产处理。
这是因为房屋承租权属于我国公民的可继承合法财产的范围,公房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其含有财产权内容,对合法承租人来说含有财产利益。
2.公房承租权及其附属利益的继承在现实生活中已成为现实,无论是房屋管理部门、拆迁部门或是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按继承问题来操作的。
二、拆迁款作为遗产处理
将拆迁款作为遗产处理是比较合理的做法。
1.公房承租权作为遗产有法律依据,因为房屋承租权属于我国公民的可继承合法财产的范围,且公房使用权的性质与用益物权的定义相符。
2.虽然我国法律对公房使用权是否允许继承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相关法律也规定承租人有权获得拆迁补偿。
3.为维护原承租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司法最终裁决原则,将拆迁款作为遗产处理是比较合理的做法。
三、实际占有人为非法承租人的情况
1.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实际占有人并非所涉及公房房屋的合法承租人,那么其直接取得拆迁补偿款并没有法律依据。
2.根据《城市房屋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按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对承租人进行相关安置。
3.实际占有人并不符合变更公房承租人的条件,也不能仅凭户籍或占有(或居住)而当然认定其有合法的承租权或享有拆迁补偿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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