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不一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一份或者向用人单位申请重新复印用人单位的那份合同,并盖公章。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一样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不完全一样。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其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劳动补偿方面的不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有以下补办方法:
1.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把用人单位的那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重新复印一份,并请求用人单位盖章即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合同,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分析具体情况。
如果劳动者具备以下条件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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