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
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是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
1.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我国采取的是“零时起保制”。即合同成立后的次日零时,或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地次日零时起生效。
二、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为:
1.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
2.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除了上述一般条件外,保险合同的生效还应具备一些要素,比如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三、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
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般是依法成立之时。
《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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