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益体现如下:
1、当事人依法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自协议生效时,对双方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法律效益的其他形式。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体现在那些方面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体现在以下方面:
1、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2、实际履行同意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约束力。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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