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算合同纠纷吗
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本身不是合同纠纷,如果就还款产生争议的,就产生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钱到期不还可以要求合同违约金吗
实际上,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能不能主张合同违约金,可以先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
1、借贷双方明确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那么借款方到期不还钱属于违约,即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并且,合同中明确了违约金的数额或是计算方法的,那么即可以按照该约定进行计算。
2,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未做约定或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的。但是,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实际损失,譬如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
3、在未约定合同违约金的情况下,是否支付那笔钱,其实还可以通过借贷双方自己协商。只要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便可以按约定履行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并且双方因此引起纠纷的,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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