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简称《规定),这是上海出台的第一部涉台地方性法规,共26条,对台湾同胞在上海的投资权益保护以及其他相关权益保护作出了规定,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台胞投资权益保护遵循“平等、公正、透明”的原则,从市区两级政府、台湾事务主管部门、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三个层面明确了工作职责。
《规定明确了上海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重点领域:鼓励台湾同胞设立金融机构和地区总部,参与上海自贸区和科创中心建设,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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