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适用房选房需要四种资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
3、收入证明;
4、无房证明。
成都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
1、五城区的正式户口;
2、家庭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以下;
3、无房或人均建筑面积在16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住房。
2021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
在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标准是成都辖区居民或者说在辖区务工的大成都农村户籍人员,两人以上,无房或成都市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6,机动车价值小于8万元,家庭年收入小于5万元,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成都经济适用房,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包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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