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证明房子的所有权,而发票是你所买房屋缴纳的税收等,不用收回。不过如果你是按揭贷款的,那么购房发票至少有两张,一张是首付款发票,另一张是银行贷款批下来以后,转账到开发商账户里的时候尾款发票,合计是购房总价。
一般业主都可能遗忘取发票,但是发票至始至终都是可以开的,只要你找到开发商即可,出示你的证件与购房合同或者房本就行。补充:办理房产证都需要哪些材料: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以及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权已完成了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卖方已为购房者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购房者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这种情况需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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