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丢失,补办身份证需要多长时间
规定是二到三个月就可以制作完成,部分地区(一般是发达地区)一个多月就可以领取。换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二、补办身份证需要带什么
补办身份证需以下手续:1、申请人或代办人需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3、经工作人员校验户口本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4、缴纳证件工本费并领取办理的回执。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既可。
三、我想身份证丢失需要挂失吗
身份证丢失一般不需要挂失。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因此,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条例》第8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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