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辞职结果是否有效,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法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法定代理人代表民事活动。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识别自己的行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民事活动可以适应他的精神健康状况;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经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精神病人离婚案中如何认定精神病?
1、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定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所患精神病的轻重程度,进而确定该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参照精神病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加以确认作为证明材料使用,但应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一般指法定监护人)无异议为限,或由其他证据或事实相互印证作为判定证据;
3、参照群众公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当然,仍须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对所公认的事实和证据无异议为限。群众公认的事实,一般是由精神病人住所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也包括精神病人的左邻右舍对其长期的生活起居等基本情况的感知认识。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一方有精神病,那么一般的情况都是会由另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对于有精神病的一方是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费用,但如果不能承担这笔抚养费,法院会结合实际的情况给予支持,所以,孩子的归属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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