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要使用司法求助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公民对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等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关于交通事故与工伤的求助
问:
我有一朋友,因工作办事与同事途中遇交通事故(朋友坐在自行车后座,他的同事骑车),被一辆小货车从后面撞上,非常严重(全部内伤),现康复出院。交通事故认定已出机动车和骑自行车各占50%责任。我的朋友没有责任,伤残认定为9级。现在法院正在审理中。
问题:
1、由于朋友的骑车同事占50%责任,那么有50%的赔偿因该由他的同事负责,但是他的也是打工的,可能无能力支付,那么可否申请由他的公司承担骑车同时应该赔偿部分(具体应怎样申请和程序)?
2、由于因公事外出,那么同样也属于工伤,那么应怎样申请工伤赔偿?
3、工伤赔偿的标准怎样计算?是否就是与法院判决交通事故赔偿相同的?如果不是因该有哪些项目?
4、由于住院期间机动车主已经承担了医疗费用,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医疗费用?
答:
1、如果发生事故是属于职务行为,可以起诉单位,对方有保显得也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2、工伤到劳动局申请;
3、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和交通事故的赔偿计算方法不同;
4、不能。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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