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是在人们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反人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
而灼伤事故就是灼烫伤亡事故,是在从事高危作业时发生的突发事件。
分为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物理灼伤四种类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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