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构成袭警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行为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首先,作为上述犯罪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任何一个已经到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在该种犯罪行为的主观状态上,也就是指在实施违法行为时,被告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对象正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而仍然故意实施了暴力袭击的行为。
再次,在侵害的客体上,袭警罪侵犯的是人民警察正常履行职责的公务活动。
最后,在客观方面,被告人必须实际采取了暴力袭击的手段来对抗和攻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处所提到的“暴力袭击”应该被理解为被告人主动发起对抗并使用暴力手段对警察进行攻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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