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市各县(市)的工伤保险都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根据自己地区的条件,自主确定缴费和待遇支付标准。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工伤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这就意味着以后参加工伤保险或是申请工伤待遇,不管职工所属哪个县(市),所有标准都按全市统一标准执行。
市级统筹将实现多项政策标准的全市统一
据了解,不只是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方面要实现全市统一,实行市级统筹后,我市的工伤保险还将实行统一的基金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等经办流程。
而且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上也实现全市统一,以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等项管理服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市级统筹可使全市基金统收统支,从而实现全市范围内统一调度和使用基金,这将极大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提高工伤保险保障水平。
3万元以上医疗费用需报市级复核
我市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也有调整。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含农民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
另外,与以往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程序不同的是,今后,治疗工伤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3万元以下由各县(市)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审核、支付;3万元以上则需由各县(市)社会保险中心提出初审意见,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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