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诉讼中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形式和授权分类。特别授权是代理人根据委托人授权,在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又可处理委托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的代理。与一般授权不同,特别授权代理人具有完全代诉权。
可以通过聘请律师代表进行诉讼。对律师进行特别授权,使他们具有完全代诉权。委托律师等人代理诉讼是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活动常见的形式,有委托就应当有授权,诉讼中的授权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之分。特别授权是代理人根据委托人授权,在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又可处理委托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的代理。
律 师 代 诉 法 律 规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代诉是指律师接受民事当事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活动。在代诉活动中,律师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代诉应当提交书面代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代诉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诉事由、诉讼请求、诉讼标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以及代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也对代诉做出了规定。代诉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代诉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代诉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诉事由、仲裁请求、仲裁标的、仲裁费用由谁承担以及代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总之,律师代诉是律师服务民事当事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代诉活动中,律师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代诉是律师服务民事当事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代诉活动中,律师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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