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当街殴打三轮车阿姨,路人挺身而出
时间:2023-05-06 21:00:42 3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日,一段“女子当街殴打三轮车阿姨”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原来该女子在坐三轮车时不慎将手机落在车上,后来其和三轮车阿姨约定“感谢费”时,双方发生纠纷演变为女子殴打阿姨,上前劝阻的路人王先生也被打了两耳光。

那么王先生挺身而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中,王先生是为了维护三轮车阿姨的人身权利免受女子的不法侵害,且王先生出手的时候,女子还一直在拍打阿姨,属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中。

因此,此时王先生如果对该女子实施必要限度的打击,构成正当防卫,即使最后造成了女子受伤的后果,也无需承担责任。

乘客落在车上的东西,司机是否应当送还?

不论是在道义上,还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答案都是肯定的,只不过,在送还方式上,拾得人是可以选择的,既可以直接送还给失主,也可以上交给有关部门。

关于送还手机能否收取费用的问题,《民法典》规定,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有义务向拾得人支付因保管遗失物等所支出的费用。由此可见,就算是三轮车阿姨主动向该女子索要费用,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拾金不昧究竟是否应该索要“辛苦费”?

虽然《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但是第317条还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拾金不昧本来是我国一项优良传统,按说不应索要报酬,但是,无论捡到东西的是三轮车主、出租车司机还是路人,别人要给你送回来,也是要花时间、精力和路费的,适当地给予辛苦费或是感谢费,一是对其拾金不昧行为的一种褒奖,二是补偿其现实的损失,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但这件案子不管感谢费双方如何约定的,重要的是发生了纠纷,女子动手打人坚决于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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