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30周岁或是多于14个专业学期的大学生可以不受强制法定健康保险的限制选择私人保险公司投保,或仍然留在法定健康保险公司,作为自愿投保人,但这时候的保险费就会高于以前。
不久前,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调整法定健康保险费率的决议,自2009年7月1日起,法定健康保险费率由15.5%降低为14.9%。
费率降低的资金最终由纳税人承担
此保费费率降低的资金完全由国家补贴。此项法律的意图是降低劳工的负担,提高劳工的保障,为德国经济一揽子计划(KonjnktrpaketII)的一部分。健康基金方面的联邦补贴将由此而提高30亿欧元。
法定健康保险保费的核算
德国法定健康保险的资金支持来源于健康基金,被保险人所缴纳保险费占健康基金的绝大部分,即雇员和雇主所缴纳的保险费。
健康基金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通过法律启用,借此各法定健康保险公司的保费费率得到统一:即15.5%。自2009年7月1日起又降为14.9%;如果被保险人不要求日医疗保险金保障,费率则为14.3%。
对于强制性被保险人,特别是雇员
按照德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册第223条法定健康保险的成员具有缴纳保费的义务。
公司雇员的保费总共为毛工资的14.9%,其中雇主为其缴纳7.0%,雇员自己缴纳7.9%。保费衡量最高限额为每月3675欧元毛工资。月毛工资超过这个限额,保费按此限额为衡量标准。
对于自愿被保险人,如独立从业者
《社会保险法》第五册第240条对此有相应的规定。独立从业者的保费衡量最高限额为每月3675欧元。如果能出具收入证明,可以按每42欧元一档降低保费衡量标准,但保费衡量最低标准为1260欧元,2009年1月1日前则为每月1242.50欧元。
对于大学生
一般情况下大学生至25周岁可以选择家庭保险随父母投保健康保险,因此不用再另外缴保费。但对于打工月收入高于360欧元,或者是MINIJOB每月收入高于400欧元的就会有缴纳医疗保险保费的义务。
年满30周岁或是多于14个专业学期的大学生可以不受强制法定健康保险的限制选择私人保险公司投保,或仍然留在法定健康保险公司,作为自愿投保人,但这时候的保险费就会高于以前。
2009年7月1日后,大学生的法定健康保险的保费由每月55.55欧元降低为53.40欧元,另外护理保险保费为每月9.98欧元。
对保费降低法案的批评
最尖锐的批评来自于ERSATZKASSE联合会。其董事长指出,健康基金的施行不能解决法定健康保险方面的问题,一些法定健康保险机构会无法负担,不久以后又会征收附加保险费,由此对投保人的负担又会被重新加重。
多缴保费,还是少缴保费
自从引入了健康基金,多家法定健康保险机构会将多余的保费返还给投保人,但前提条件是这个保险机构要有盈余。共有18家法定健康保险公司7月1日后会返还给保户部分保费,这仅占健康保险公司总数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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