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点1:
时间限制据了解,目前大多数生育险的对象都为20至40周岁的怀孕妇女。其中,中国人-寿对怀孕超过12周的就不予受理,**人寿设置了28周的限定,**人寿则以32周作为分界线,**保险为35周,平安则取消了这一时间限制。
此类险种主要关注的是孕妇的分娩意外。各大保险公司对于在保险期间,分娩意外所造成的身故,残疾,都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部或者部分保险金给付。但是在“保险期”这个问题上,一些险种的设计略欠合理。其中某保险的保险期截止于被保险人的该次妊娠预产期后第7日的24时,也就是说,如果晚产的孕妇在这个“第7日”之后遇到分娩意外,将很难得到保障。
注意点2:
购买门槛部分公司也提供相关的生育保险,但是必须建立在寿险主合同的基础下,作为附加险。此类险种一般可覆盖的年龄层较广,保障的妇科疾病也较多,拥有更长的险期能够选择。然而必须购买其公司的寿险产品作为前提,成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门槛。同时,保险不涉及新生儿健康的保障也会影响一些消费者的选择。
注意点3:
保障范围一些公司的分娩意外受保人是孕妇与胎儿,而另外一些则仅仅保障“准妈妈”的平安,在此提醒消费者投保时应当仔细确认。
另外,**洋保险和**人寿不仅提供分娩意外的保险,更能够对医疗事故外的意外(如车祸)提供保障。
**洋安泰人寿的妇婴保险较为关注妇科疾病。此险在一年内能够为第一被保人在妊娠期间患有的妊娠并发症,按保险金额20%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如首次患有妇女疾病,亦可得到保险金额20%的保险金,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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