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证婚后房屋归个人所有是可以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婚前公证财产去哪里公证
在正式登记结婚之前办理财产公证,对于婚后生活大有裨益。因为,实践中许多夫妻,就因为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问题,导致矛盾重重,甚至是婚姻关系的破裂。而如果在登记结婚之前,男女双方想要办理财产公证的,就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公证。这主要针对的是动产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涉及到不动产的,就应当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需要注意的是,财产公证也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公证,都必须是需要出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自愿。只有当双方都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的,才完成整个财产公证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二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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