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变得更漂亮,却落下残疾。经司法鉴定,美容手术失败的受害者获得10.5万元的赔偿。
今年20岁的赵小姐在一家房产公司任职,由于天生一张方形脸,她觉得不太好看。为使自己的脸变得更漂亮,她到省城一家大医院去做美容手术。在手术中,医生损伤了她的颈外动脉,最终手术失败,给她留下明显疤痕,并出现声音嘶哑、语言欠流畅、吞咽食物困难、颈部活动疼痛等后遗症。手术后,赵小姐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但没得到满意答复,于是她将医院告上法院。在诉讼中,委托安徽同德司法鉴定所安排法医对其手术后损伤做鉴定,法医认定赵小姐因这次手术失败而形成残疾。拿到鉴定报告后,法院很快判决医院赔偿赵小姐10.5万元。
这起医疗事故纠纷案,受害人没有按照常规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而是申请司法鉴定。这样的鉴定结论不但对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证据的作用,也为医疗事故纠纷案受害者向医院索赔开辟了一个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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