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用表情包可能会触及如下法律:一、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二、可能侵犯他人的影视作品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除了法定的12种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之外,使用影视作品的剧照加工成真人表情包,应当获得肖像权人和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三、还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真人表情包以他人的人物形象为原型,如果配以恶意的文字或扭曲原人物形象,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就属于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表情包侵权纠纷时有发生:
2015年,满橙公司制作和发布了《非诚勿扰3》动画、动态表情及漫画图片,并提供了非3QQ表情安装包下载。其中男主角的网络动画形象特点与演员葛优的脸部轮廓及面貌特征基本相同。为此葛优起诉满橙公司侵犯其肖像权。最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定满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葛优的人身权利,判令满橙公司向葛优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葛优25万元。去年末,因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中使用了葛优肖像图片做配图宣传自身业务,葛优对其提出40万元的索赔。
类似的表情包侵权纠纷时有发生。2016年,据《彭城晚报》报道,一位理工科男生创作了一套徐州话版本的表情包,供网友聊天时免费使用。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当地一位微博资讯博主在一个软文广告的博文上使用了其中6张图片,涉嫌侵犯理工男的知识产权。后来,工科男维权成功,土豪博主承认侵权,并主动支付500元版权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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