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牌电动摩托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这一问题要视具体的驾驶操作而定。
若在操控绿牌电动摩托车过程中出现了车速远超过标准、醉酒驾车以及与他人进行竞速赛跑等极具风险性的行为,那么这些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行。
然而,如果仅仅是按照车辆使用规定进行驾驶,其操作过程符合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法律的要求,基本上是可以排除犯罪嫌疑的。
在一般情况下,绿牌电动摩托车的行驶速度相对较为缓慢,只要驾驶操作符合现行的交通规则和法律规范,大多数情况是不会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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