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定金协议一定要留意哪些内容
1.协议签订主体。定金协议签订时的当事人应与主合同人保持一致,主体不一致,定金协议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2.协议中约定交付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协议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3.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协议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
4.定金的数额必须在房屋成交金额的20%以内,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写明是“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
6.违约责任应该具备可操作性。
二、定金协议不生效有哪些情形
定金协议不生效的情形如下:
1.主债合同无效的,其附属定金合同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
3.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定金合同无效;
4.违反法律规定的定金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定金协议签订后没有签订买卖合同怎么办
定金协议签订后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双方口头协商一致的,属于口头合同,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2.对于合同纠纷,应当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达成的口头合同中确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也可以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由原告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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