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时提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以将答辩状写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除了违反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
之外,上述知识是对“如果您对管辖权有异议,您是否可以写一个答复”问题的回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的过程中提出,这样你就可以撰写答辩状。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ba的法律咨询。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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