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住院时同时告知收费处该患者需要陪床,特申请陪护证。
(二)部分医院陪护证由护士管理,办理入院手续后根据患者的病情,确定陪床人员数量,从而发放相应数量的陪护证。
一般医院是通过这两个地方办理的,如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咨询所在科室的主管护士,陪护证办理好后应妥善管理,防止丢失,一般出院时需要交回陪护证。
医院的陪护证明去哪里开
陪护证明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1、陪护人员数量,这个在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书中有明确的记载。如果该证明书中明确写明陪护人员为一人,则你主张的住院期间护理费只能计算一个人的,而不论实际陪护是两个还是三个。
2、实际陪护人员以及陪护人员工资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住院护理费首先是根据陪护人员的收入和实际陪护天数计算;如果无法证明实际陪护人员、陪护人员收入的,法院会按照当地的护理费费用标准进行计算的。比如深圳陪护费用一般为50元/人天。
当然,如果你能证明实际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工资,法院将按照陪护人员的收入和陪护天数计算护理费。比如你父亲住院时是你在陪护,则你应当去你工作的公司开个证明书,证明你父亲住院期间你向公司请假去医院陪护,陪护期间你没有上班,该证明同时写明你的月工资金额(你最好同时提供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收取记录、社保清单);然后你再拿着公司的证明书到医院,让主治医师签字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医院住院证明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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