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贡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同兴路街道-505号
详细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同兴路505号行政审批局3楼教育和体育局1号窗口
二、自贡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条件
申请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申请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省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标准。
3、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制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自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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