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拍卖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来源、瑕疵等基本情况;
3、委托人提出的拍卖保留价;
4、拍卖的时间、地点;
5、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及方式;
6、违约责任等。
一、合同上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上写明以下内容才具有法律效力:
1、合同双方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2、合同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3、合同价款或报酬;
4、合同的履行方式、期限和地点;
5、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办法;
6、当事人的签名、盖章以及日期等。
二、房子被法院拍卖后剩余款项要怎么拿
房子被法院拍卖后剩余款项领取如下:
1、拍卖款到达法院指定的账户后,委托人(申请人)即可以领取;
2、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指当事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名法院执行的案款。案款范围包括生效法律文书主文确定的给付内容如支付赔偿款、违约金、赔偿借款及案款次文所覆盖的。
在银行贷款购房属于抵押款,若违约没能按期偿还,银行可以经过法院起诉,最后法院会拍卖抵押物房产变现以偿还银行的贷款和起诉费用。若是最后的成交价大于贷款金额,会在扣除起诉费用后归还给债务人,如果拍卖变现仍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可以主张查封债务人名下的其他资产,再次拍卖变现,用于偿还剩下的部分。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签订合同一般应包括什么内容
签订合同的内容,一般如下: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合同目标、合同目标的数量、质量、合同目标的价格或报酬、履行合同的期限、履行合同的地点和方式;
3、违约金或违约责任的约定;
4、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住所;
2、目标;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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