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可以办理台胞证,办理得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对象:台湾居民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提供本人台湾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派出所暂住或酒店住宿登记证明;
4、因遗失、被盗原因申请补发台胞证的,应提交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
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到丹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境外人员办证窗口,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受理:接待窗口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
审核审批: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报支队主管领导审批,对不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发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由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申请人在约定时间里到出入境接待大厅发证窗口领取。
收费标准: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每本50元,一次往返有效签注20元
办理时限:办证7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丹东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丹东市江城大街15号
咨询电话:210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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