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保险公司拒绝承办赔款需求之时,投保人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首先是通过友好洽谈达成共识,与保险企业就涉及赔付金额及方式进行深入探讨以期达成公正、合理的赔偿协议;其次是借助于第三方仲裁机构的力量,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备强制执行效力;最后,若前述两种方法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投保人还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