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归业主所有。在建筑区划中,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或出租。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规划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停放汽车的停车位、车库,由于属于规划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容易形成业主共有的共识,属于业主共有。
到底小区车位车库归谁所有
1、产权车位
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取得车库产权,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这种产权车位归开发商或建筑物的建设者所有,车位产权可买卖,产权期限为70年与住房产权期限一致,一般在售楼时候配套车位。
2、公摊车位
就是已经纳入公摊面积建设的车位,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业主共有,业主不能霸占车位。这种车位是不能出售的,买方也无法拿到产权证,是归所有业主共同享有。
3、人防车位
按照《人民防空法》中谁投资,谁受益原则,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需求情况下,开发商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可出售,使用期限20年,到期后可继续租赁,开发商可约定收取一定的租费,如国家战时需要则无条件征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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